农商行错报征信记录,青海男子要求名誉损失6万元,法院判了( 二 )


法院将农商行错误记录周某某征信的行为 , 赔礼道歉的范围扩大到周某某所在的村子范围 。 但是 , 周某某认为当面赔礼道歉不足以弥补不良信用记录对其声誉造成的损害 , 尤其是持续时间较长 , 其发现较晚 , 造成申请当地农行贷款受阻 , 影响了养牛计划 , 造成逾期可得利益减少 。 法院认为 , 投资养牛是一种风险经营行为 , 存在不确定性 , 牛能否顺利长大 , 能否高价卖出 , 都是未知数 , 很难证明将来能够获利6万元 。 法院不支持周某某要求赔偿预期经营损失的请求 。
是否有客观损失存在是侵权行为人民事法律责任承担的前提 。 有人说过分强调侵犯名誉权的损害事实 , 会放纵侵权行为的发生 。 名誉权损害是精神层面的东西 , 很难用物质损害来进行描述 。 换句话说 , 是不是意味着侵犯名誉权 , 受害者拿不出损害事实证据 , 侵权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了呢?
事实上 , 一个人声誉的好坏会影响他的市场交易行为 , 或者创业、就业行为 , 进而影响经济收入 。 当然 , 艺人和知名人士的名誉权受损可能会带来较为明显的商业活动收益减少 。 所以 , 不良信用记录的错误对个人名誉的损害和影响 , 是否赔偿损失以及赔偿多少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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