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景区内下水捞挎包,不幸溺水身亡,家属索赔96万元


游客在景区内下水捞挎包,不幸溺水身亡,家属索赔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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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景区内下水捞挎包,不幸溺水身亡,家属索赔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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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景区内下水捞挎包,不幸溺水身亡,家属索赔96万元


重庆万州一群游客在景区内的吊桥上游玩 , 有人不慎将挎包掉入水中 。 其中一人主动跳入水中去捞挎包 , 却不幸溺水身亡 。 事后溺水者家属向法院将景区与当地镇政府起诉 , 要求索赔96万余元 。

李先生和邓先生等人都是朋友 , 某日一行8人进入一个景区内 。 当吃过午饭并饮过酒后 , 他们行至景区内的吊桥上游玩 , 李先生用力摇晃 , 使吊桥发生左右摇摆 ,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 郑先生不慎把挎包掉落到桥下的池塘中 。

郑先生急忙找来一个钩子去钩挎包 , 但是没能成功 。 此时李先生跑到桥下脱了衣服后就跳入水中 , 很快就游到挎包的位置 。 然而就在李先生带着挎包往回游的时候 , 意外发生了 。 当他游到距离岸边大概五六米远的地方时突然体力不支 , 大喊救命后随即沉入水中 。
现场有其他游客发现异常后立即下水进行解救 , 可未能及时发现李先生的身影 。 后经专业救援队历时两个多小时的寻找 , 这才将李先生的尸体给打捞出来 。
【游客在景区内下水捞挎包,不幸溺水身亡,家属索赔96万元】
李先生的家人在事发之后便将景区和镇政府起诉 , 并要求索赔96万余元 。 其家属认为 , 景区内的吊桥上没能设置有效的保护措施 , 因此导致郑先生的挎包从桥上掉落到水中 。 而且在吊桥上及水塘旁都没有配备游泳圈 , 救生衣等救援设施与设备 , 更无专业救援人员看守 , 一系列的综合因素导致引发了李先生最终溺亡的后果 。
家属称 , 镇政府对景区负有管理责任 , 在景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允许经营 , 须承担连带责任 。

对此 , 景区负责人称池塘边有警示牌 , 上面已经明确告知游客禁止下水 , 并且标示明显 , 景区已尽到告知义务 。 同时 , 镇政府也表示自己在此事件中没有任何责任 。
法院方面也指出 , 李先生是一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 , 看到朋友掉包后未向景区求助 , 反而在酒后冒险下水 , 是其自身未能辨识到危险性 。 而且经过实地测量 , 吊桥上的护栏高度达到1.14米 , 防护钢缆的宽度达到0.25米 , 并不存在家属声称的安全隐患问题 。

因为这个吊桥是用于通行使用 , 并非嬉戏作用 , 所以摇晃吊桥的作法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行为 。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 对于李先生的溺亡 , 景区并无过错 , 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镇政府也不是景区的直接管理者 , 因此在这件事上也是无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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