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警方关于要求配合调查“茗羊商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告


寿宁警方关于要求配合调查“茗羊商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告


寿宁县公安局关于要求配合调查“茗羊商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公告
根据上级部署 , 2022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 , 我局持续采取有力措施 , 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 2022年8月18日 , 我局成功侦破 “茗羊商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 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卢某兴、应某春等人现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 目前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为查明全案 , 凡参与“茗羊商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人员 ,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依法向我局反映情况并配合调查 。
方式一:邮寄方式
准备本人身份信息材料、“茗羊商城”APP平台截图(包括平台身份ID号、购买记录等) , 聊天记录 , 资金交易流水等材料邮寄至寿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 注明“5.19专案组”查收 , 邮政编码:355500 。
方式二:当面反映
到寿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新区中兴路5号)提交相关材料 , 或到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 , 再由属地派出所收集后移交至寿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
联系人:刘警官、吴警官
寿宁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3日
【寿宁警方关于要求配合调查“茗羊商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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