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宵店暴打女子,店家和路人不敢劝阻,警方:2人系男女朋友


男子夜宵店暴打女子,店家和路人不敢劝阻,警方:2人系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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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宵店暴打女子,店家和路人不敢劝阻,警方:2人系男女朋友】
男子夜宵店暴打女子,店家和路人不敢劝阻,警方:2人系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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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宵店暴打女子,店家和路人不敢劝阻,警方:2人系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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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凌晨 , 湖南永州 。 冷水滩兴旺街某餐饮店内 , 一男子突然对同桌女子狂扇耳光 。 男子猛打女子头部数十下后 , 将其拉至店铺外继续施暴 , 画面让人揪心 。


视频画面显示 , 一对男女在夜宵店吃饭 。 两人饭后聊天时 , 女子转头回了男子一句 , 但这句话激怒了对方 。



男子瞬间暴起 , 毫不犹豫地一巴掌扇在女子的脸上 , 然后对着她的头部一顿猛打 。 女子坐在角落里 , 被打得无法起身 , 她疼得轮流跺着双脚 , 向前伸出双手试图阻挡男子雨点般的攻击 。


期间 , 女子不停求饶 , 让男子不要再打她了 , 但对方无动于衷继续对她施暴 。 此后 , 有店员过来劝解 , 女子趁机站起身往店外跑 。


男子见女子要逃跑 , 从背后掐着她的脖子 , 把她拎出店外 , 将其狠狠地摔在地上 。 女子艰难地站起身后 , 又被男子追着暴打 。



女子想向其他人求助 , 但又被男子拽回来摔在地上 。 男子猛踹女子的身体 , 在其踉跄起身后 , 又对着女子的头部拳打脚踢 。 女子被打期间 , 有几个路人看到这个情况 , 但是没有人上前阻止 。


此后 , 据当地警方通报称 , 两个人为男女朋友关系 , 男子(钱某某)因情感纠纷对女子大打出手 。


目前 ,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 , 并处罚款的处罚



事情曝光后 , 有网友表示 , 打女人的男人都是没本事的 , 有些男的就是天生脾气不好 , 说一句他不爱听的就会动手 。


还有网友认为 , 他在打你的时候是权衡利弊的 , 为什么他从不打彪形大汉?因为你只有招架之力 , 根本不能还手 。 他也不打其他女人 , 因为他们会报警 。 而打完你 , 你也不报警 , 可能还要跟他在一起 。


还有网友表示 , 如果女的被打死了 , 那就应该对老板娘追责!!!让她关门歇业!!!客户在她店内就应该保护客户的安全 , 但她没有一丝作为 , 她必须承担责任!!!



男子如此暴力的行径 , 从法律上应该如何判定?


首先 , 根据法律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轻伤以上的 , 属于刑事犯罪 , 构成故意伤害罪;反之 , 这是一般的治安事件 , 可依法对行为人治安处罚 。


具体到本案 , 女子在饭店内就被猛打了二三十下 , 而且男子攻击的都是头部 , 每一下都无比狠毒 。 女子被拖拽至店外后 , 男子不停对其拳打脚踢 。 更是两次被摔在地上 , 最后起身都显得无比困难 。
根据警方通报来看 , 女子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 。 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其次 , 两人为男女朋友关系 。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 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


换而言之 , 同居的男女朋友之间的暴力行为 , 也属于家庭暴力 , 受《反家庭暴力法》的约束 。


同时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 , 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 , 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不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 , 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


目前 ,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钱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 , 并处罚款的处罚 。 显然 , 遭受如此暴力对待 , 女子是下定决心要求警方处理了 , 而且警方也对男子作出了顶格处罚 。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 男子拳拳往脑袋、脸上打 , 丝毫没有怜惜女子 , 下手是真的狠!


对于这样的男人 , 女子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未来的处境 , 远离这样的暴力男 , 才是正确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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