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男子为给老婆惊喜,花6800买了一个黄金手镯


河南开封,男子为给老婆惊喜,花6800买了一个黄金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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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男子为给老婆惊喜,花6800买了一个黄金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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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男子为给老婆惊喜,花6800买了一个黄金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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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 , 男子为给老婆惊喜 , 花6800买了一个黄金手镯 , 可是回家一称 , 重量居然少了一半!原来 , 店员跟男子说这个价相当于15.9克的黄金 , 但男子老婆戴上后却感觉很轻 , 拿秤一称只有7.2克!于是找金店理论 , 店员却说:“我从没说过这个镯子有15.9克!”



韩先生很疼老婆 , 老婆生日就想给她一个惊喜 , 于是瞒着老婆偷偷跑去金店买个手镯!当时店员告诉韩先生 , 黄金428元一克!并为韩先生介绍了几款新款手镯!

后来韩先生选中一款 , 就问店员说多少钱!店员说6800元 , 按照今天的金价 , 相当于15.9克!

因为这是一家品牌金店 , 韩先生自然不会怀疑店员的话 , 没有选择称重就直接把手镯买下回家!



到了妻子生日那天 , 韩先生把手镯送给妻子 , 妻子心里高兴但又“责怪”韩先生乱花钱 , 于是就问韩先生花了多少钱买的?

韩先生如实交代 , 但妻子的眉头却皱了起来!这款手镯虽然好看 , 但戴起来感觉轻飘飘的 , 怎么也没有15.9克的感觉啊 , 于是就拿家里的秤称了一下 , 结果发现只有7.2克!



这下韩先生和妻子傻眼了 , 这少了这么多克数 , 不是欺诈吗?于是他们马上找到记者帮忙 , 然后一起去金店讨个说法!

但万万没想到 , 他们去了金店以后 , 金店的经理却很生气 , 责怪韩先生为什么要叫来记者 , 而且这么多人来到他店里不是影响他们店里的正常经营吗?

韩先生的老婆气得说:“我镯子的重量少了一半 , 你们不应该给我一个说法吗?”



后来记者提出 , 去店外面沟通 , 负责人这才同意!但他表示 , 对于当天的情况他不清楚 , 要联系当天卖给韩先生手镯的店员 , 她今天休息 , 现在通知她过来解释!等了一个多小时后 , 店员才姗姗来迟 , 但她上来就说:“我从没给你说过这个手镯有15.9克!我不知道你这个说法怎么来的!而且你买的是一口价黄金 , 是按件卖的 , 不是按克卖的!”看到店员否认 , 韩先生气炸了 , 他说如果自己知道手镯没有15.9克 , 怎么可能买?自己问了黄金428一克 , 而且你也说了这相当于15.9克的黄金 , 所以才觉得这手镯有15.9克!

店员又说:“店里的黄金首饰有两种 , 因为工艺不同 , 销售的方式不一样!老工艺手镯难看一点 , 按克卖!而新款五星工艺的手镯 , 制作工艺更复杂 , 而且款式更美观 , 所以是按件卖的!但是
可以享受终生免费通调通换 。 ”

也就说 , 韩先生的手镯是6800元买的 , 如果今天金价是428元一克 , 那他就可以换成15.9克的老黄金款式 , 如果今天是500元一克 , 那就只能换13.6克的黄金!

但对于这样的说法韩先生表示店员之前根本没有和他讲过 , 而且他买黄金手镯只想买纯金的 , 而金价每天都在浮动 , 谁能保证到时候还能换这么多克数的黄金?

那么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店员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河南开封,男子为给老婆惊喜,花6800买了一个黄金手镯】店员没有告知手镯的真实克数 , 而是以含糊其辞的说法让韩先生误以为自己买的是15.9克的黄金手镯 , 所以侵犯了韩先生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 第8条的规定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 产品的价 格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正如韩先生所说 , 如果自己知道这个手镯只有7.2克 , 自己打死也不会买 , 折算下来一克黄金就要接近1000元了!

所以 , 金店在违背韩先生真实交易意愿下形成的交易 , 韩先生可以主张无效!也就说 , 韩先生可以要求金店退换货!

后来负责人表示 , 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 , 但现在手镯还在保换期内 , 韩先生可以换一个老款的黄金手镯!就这样 , 在记者的帮助下 , 韩先生同意换回了15.9克的纯黄金手镯!

这事情告诉大家 , 买手镯一定要知道一口价手镯和按克数的手镯有啥区别 , 不要稀里糊涂地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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