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福建,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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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福建,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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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 , 福建 , 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 网传视频显示 , 一女子在15号这天把电动车放在公司楼下 , 挂在电动车前的菜没有取下来 , 结果发现菜不见了 。 第二天 , 女子又把菜放在电动车前 , 结果菜又不见了 。

连续两天被偷后 , 女子赶紧调取监控 , 发现竟是同一个女子所为 , 而且第二天女子先是查看了电动车前的菜 , 然后回头去把外套脱掉 , 又专门过来偷菜 。 女子非常气愤 , 然而不巧的是 , 丢菜女子第三天在路边意外看到了这位偷菜的女子 , 于是 , 失主一路悄悄跟随偷菜贼来到了其小区门口 , 就在偷菜贼掏出身份证要刷核酸码时 , 丢菜女子手疾眼快 , 上前一把快速夺过女子身份证 。



偷菜女子不明所以 , 还以为遇到抢劫的了 , 大声喊着“抢劫了”并赶紧去追丢菜女子 , 并且声称不归还就要报警了 。

丢菜女子拿着偷菜贼的身份证也是一路狂奔 , 不进行解释 , 直到来到女子公司楼下 , 也就是女子丢菜的地方 , 丢菜女子才问偷菜贼:“怎么样?这两天偷的菜 , 做出来好不好吃?”

偷菜贼这时恍然大悟 , 原来自己“中计”了 , 被她引到自己偷菜的地方 , 但女子见此 , 立马态度变了 , 赶紧向失主道歉求饶 , 但女子最终没有原谅对方 , 选择了报警 , 偷菜的大姐最终被民警带走调查……

看了这个视频 , 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

有网友说:这样的人不少 , 我买完菜准备回家 , 婆婆叫我买韭菜 , 我就把菜挂车上 , 进超市买韭菜 , 出来我的菜就全不见了 , 监控发现是一个老头拿的 , 超市工作人员说这个老头坐案很多次了 。



也有网友说:做人再穷也不能做这些偷鸡摸狗之事 , 不能手软 , 接报警拘留他 , 看他的手法不是第一次 , 绝对是个惯犯 。

还有网友说:我们小区也是一个看起来五十多岁的女的 , 天天偷被子裤子 , 每次偷都撑把伞 , 带个口罩 , 小区好多人被偷了 , 可恶 。
……

这件事来说 , 从偷菜女子的表现来看 , 也确实不止这两次干这种事情了 , 说不定当天被抓时手里提着的袋子还是偷来的菜 , 肯定是惯犯了 。

偷点菜确实也不值个钱 , 但看女子的穿着真的不像吃不起菜的样子 , 估计这种人就是爱占小便宜 , 便宜占惯了 , 没想到这一次栽了 。

而丢菜女子虽然最终如愿以偿让窃贼被抓 , 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 自己抢夺别人的身份证 , 本身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 这样被别人追着 , 还这有可能被当做抢劫犯对待 , 完全没有必要 , 跟随女子到住处再进行报警 , 一样能抓到窃贼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盗窃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 , 就构成盗窃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这件事情中 , 女子即使盗窃金额不到2000元 , 但很可能是惯犯 , 属于多次盗窃 , 所以可能要受到刑法处罚 , 被判有期徒刑!

贪小便宜吃大亏 , 任何时候要谨记:偷鸡摸狗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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