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自愿,怎么能算嫖娼?”男子将公安局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二 )


而在本案中 , 陈某当晚的消费除了对KTV支付的六千余元包间费等服务项目的支出外 , 还存在向孙某支付但收款方为某酒水超市的1212元酒水消费额度 ,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消费内容存在 。 其中 , 陈某在支付了1212元的酒水费用后 , 孙某也提供了相应的商品 , 那么这一笔款项便被认定为属于陈某自愿的消费行为 。
而在调查中 , 二人虽然承认当晚发生了关系 , 但都是情之所至自愿为之 , 在酒精的作用下走进了酒店的房间 。 因此 , 结合现有证据的情况下也就无法辨明二人之间的行为是属于违法交易行为还是自愿为之的私事 。

于是 , 法院在审理后以事实不清 , 证据不明 , 撤销了对陈某二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 , 就像在面对自己的欲望时 , 有的人可以控制住自己的欲望 , 有些却选择了放纵 。 而放纵则会让人做出不道德的事情 , 而这种行为可能尚未触犯法律的底线 , 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 但这种对欲望的放纵始终是危险的 。
(《“我们是自愿 , 怎么能算嫖娼?”男子将公安局告上法院 , 法院判了》中 , 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 , 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 , 当事人姓名系化名 , 内容情节有所润色;原创文章 , 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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