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示”引争议,网曝锦州某物业入户殴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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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 一则小区“公示”引起几句业主群内聊天 , 居住在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段4号楼的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锦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余炼遭到疑似物业人员入户殴打留医 , 当事人表示已经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 。
从公示中我们可以看到 , 亚森小区二期维修基金缴纳及原物业经理使用情况不容乐观 。 原维修基金经过物业经理的审批使用已经所剩无几 , 而需要维修的费用远远大于这个金额 。 言外之意就是说 , 住房维修基金不够需要业主来补足 。 这个落款为业主委员会的公示 , 然而这个公示并未加盖公章 。 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即所谓的“双2/3原则” , 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 , 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 。 现在的物业经理权力都这么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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