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0日 , 浙江永康市 , 19岁的女孩徐某被打了 。
她进村里的公厕时被男子俞某殴打 , 按其自述 , “一进厕所他就尾随拿砖头进来直接朝我头上砸来” , 俞某对其眼睛、鼻子等部位进行了疯狂攻击 , “他撕咬我的鼻子 , 见我呼救 , 又拔我的舌头” , 整个殴打过程长达20多分钟 , 令人发指 。 相关网络视频显示 , 面容姣好的徐某的整个脸已然血肉模糊 , 面目全非 。
11月20日 , 当地警方做出通报称 , 案发当日18时许 ,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俞某(男 , 19岁)抓获归案 , 11月14日 , 犯罪嫌疑人俞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 。 经初步伤势鉴定 , 被害女子徐某所受伤势为“轻伤二级”以上 。
这本来就是一起令人发指的伤害女性的暴行 , 然而在一些平台上 , 风向却转向对被害人的“荡妇羞辱”、恶意揣测 , 以至于 , 被害女性徐某不得不发声澄清没有衣着暴露 , 事发前不认识涉事男子 , 希望网友口下留情 , “出事当天穿的是高领的毛线连衣裙 , 一直到膝盖 , 还穿了肉色的打底裤” 。
常识必须一说再说 , 才能成为常识 。 被害人的穿着与打人无关 , “衣着暴露”不是打人的理由 , “衣着暴露”也不能成为减轻行凶者罪责的“情有可原” , 甚至这就不应该成为一起伤害案的法律情节而加以讨论 。
让人气愤的不只是打人的暴行 , 还有键盘后面阴冷的眼神 , 时刻挑剔着被害人的一举一动 , 如蝇嗜血地想传播被害人“可恨之处” 。 饶是被打成这样 , 还需要“自证清白” 。 这次徐某作出澄清没有“穿着暴露” , 这本身没有问题 , 但是 , 这样的解释可能被一些人利用 , 作为下一个受害者“有罪”的借口 , 提升了所谓完美受害人的门槛 , 简化了行凶有理的借口 。
在网络民粹思潮的倒灌之下 , 在很多黑白分明的个案当中 , 总有一些围观者 , 无视打人犯法的常识 , 无视血淋淋的后果 , 却挖空心思地想着“反转”、等着“内幕” , 想着如何恶意揣测被害人 。 他们热衷于合理化暴行 , 始终为行凶者寻找开脱的理由 。 可以说 , 当他们选择传播被害人“衣着暴露”这个与打人无关的情节时——且不论事实是否如此——就已然站在了凶手的一边 。
当社会需要不厌其烦地确认被害人是“工作体面”“衣着光鲜” , 才能够谴责行凶者时 , 那么 , 凶手的阴谋就已经得逞了 , 社会的是非标准就已经在下坠了 , 这意味着未来那些“不完美的受害人”将得不到公平的保护和有力的声援 , 而在某种标准之下 , 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那个“不完美的人” 。
【传播公厕被打女孩“穿着暴露”时,就已站在凶手那边了!】目前 , 警方已经执行逮捕俞某 , 并且初步鉴定徐某构成“轻伤二级” 。 就像之前的唐山打人案里的那个“轻伤鉴定”一样 , 法医学意义上的“轻伤”一点都不轻 , 在司法鉴定领域有其特殊含义 , 不能混同于日常的表达 , 这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关键条件 , 等待凶手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
无论被害女孩有没有所谓“穿着暴露” , 都不是合理化暴行的借口 。 希望所有人能站在事实的一边 , 站在法律的一边 , 而不是站在偏执的一边、阴谋论的一边 , 不要用谣言和网暴二次伤害被害人 。 如果帮不到被害者 , 谴责凶手就可以了 , 不必传播那些猎奇的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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