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男子和家人朋友一行总共12人,到酒楼去吃饭,总共消费了7855元( 二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 , 餐饮经营者在消费者下单的过程中 , 应当与消费者确认菜品及其价钱 。 如果说未经确认产生争议 , 应该要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来处理 。
 
现在餐馆承认自己没有向男子确认菜品 , 且在老潘提出质疑的时候 , 也不查证 , 可视为餐馆的行为构成欺诈!
 
所以 , 男子要求三倍赔偿 , 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
  
对于此事 , 有网友表示 , 吃饭一定要先拍照 , 记住一定要拍照 , 我几年前去吃快餐 , 我点了一条鱼 , 结账时说我点了两条 , 跟我对质我就拿出手机照片给他们看 , 所以吃饭前一定要拍照 。
 
也有网友表示 , 大堂经理说话吞吞吐吐 , 是故意的吧!本来顾客消费水平就很高了 , 你们已经赚了钱 , 还不满足 , 打马虎眼 , 这样的酒店以后谁还敢去 。
 
还有网友表示 , 忽悠 , 你饭店就没少算的 , 人家发现了找借口了 , 没发现钱就是你的 , 这家饭店肯定一直在欺诈消费者 , 只不过这次遇到了一位认死理的顾客 。 支持这位消费者 , 不能惯着无良商家 。
 
我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 男子消费这么高应该很赚钱了 , 还搞这种小手脚 , 有些不仔细的人买单就走了 , 哪会知道被坑?这也提醒大家 , 外出消费时还是仔细一点好 , 这不是道歉的问题 , 这是诚信问题 。
 
消费者若有类似遭遇 , 建议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 , 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外出就餐时 , 一定要再三核对菜品价格 , 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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