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湖南姐妹花被奸杀,体内取出男性DNA,凶手让人难以置信( 二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罗小华和陈日红均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及QJ罪 。 其中罗小华是主谋 , 也是提出要杀人灭口的主犯 , 在落网后不配合警方的调查 , 态度极差 。 因此韶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 , 罗小华获死刑立即执行 , 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至于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日红 , 他虽然参与杀人 , 但一开始并无杀人想法 , 在落网后能够主动供述罪行 , 态度诚恳并愿意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 法院最终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 判处陈日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同样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至此这桩遗留12年之久的悬案 , 终于告破 。 两名犯罪嫌疑人也获得了应有的惩罚 , 可就算如此 , 无辜受害的姐妹花在九泉之下也难以瞑目 。 她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 就遭遇了世上最悲惨的事 , 令人不禁感慨叹息 。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 , 当事人系化名 , 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 , 与案无关;原创文章 , 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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