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起火女员工冒险抢救反被单位索赔65.8万元


机器起火女员工冒险抢救反被单位索赔65.8万元


女员工值守的机器起火 , 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 她冒着被烧伤的危险将起火的机器推离生产线 , 为此单位还奖励她1000元钱 。 没想到事后单位认为女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 , 要求赔偿65.8万元 , 近日 , 单位索赔申请被驳回 。

今年7月28日 , 我市一家医用器材公司向旅顺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以女职工刘萍(化名)在工作期间 , 值守的机器失火 , 给单位造成损失为由 , 向她索赔65.8万元 。
刘萍称 , 自己是按照单位的操作规程正常进行清扫作业 , 机器突然着火自己也不知原因 , 但自己在第一时间冒着双手被火烧伤的危险 , 将着火的机器推离生产线 , 防止给单位造成更大的损失 。 为此 , 单位对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肯定 , 还奖励自己1000元 。 自己平时每个月才挣5000元 , 一下子要赔偿单位65.8万元 , 根本承担不起 。 刘萍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代理自己出庭 , 帮助自己维权 。
经王金海律师调查 , 发现刘萍工作的车间是一条生产线 , 她的工作就是看护以及清扫机器 , 发现问题及时维护 。 之前是将机器停机后用有机溶剂进行清扫 , 失火前一个多月单位的新操作规程发生变化 , 规定职工在机器运转过程中进行清扫 。 本次失火 , 可能是因为机器未停机 , 职工用一种有机溶剂擦拭保养机器 , 而此有机溶剂着火点低 , 是导致机器起火的直接原因 。
王金海律师认为 , 此种保养机器的有机溶剂是单位提供的 , 且单位将停机清扫改为不停机清扫的新操作规程 , 刘萍依照新操作规程工作 , 无任何过错 , 因此失火的责任不应当由刘萍承担 。
仲裁庭审理查明 , 今年1月8日 , 车间领导在工作群中发了一个通知 , 内容是“在不停机状态下清扫机器时应用酒精或氟利昂清扫 , 并告知下周三前下发正式的新清扫规程” 。
旅顺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刘萍在单位从事操作工工作 , 其职责包括检查机器、保养机器等内容 , 如果其未按单位的操作规程履行职责 , 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 但某医用器材公司未对损失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 近日 , 旅顺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 驳回某医用器材公司对刘萍的索赔申请 。
【机器起火女员工冒险抢救反被单位索赔65.8万元】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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