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破损手机“碰瓷”小学生:碰撞奔跑学生,摔落后要赔偿

【男子用破损手机“碰瓷”小学生:碰撞奔跑学生,摔落后要赔偿】

男子用破损手机“碰瓷”小学生:碰撞奔跑学生,摔落后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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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钱 , 你们不要报警了!”广西南宁 , 男子韦某故意碰撞学生将事先损坏的手机摔落 , 向学生家长索赔1650元 。 家长将该情况发到业主微信群里 。 有相同经历的4名业主取得联系 , 怀疑遭遇“碰瓷” , 一同报警 。 经查 , 韦某交代 , 其趁学校放学时 , 寻找在路上奔跑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 , 以故意碰撞学生的形式 , 将事先准备好的已损坏的手机摔落在地上 , 让学生认为手机是被自己碰撞后摔坏的 , 随后让其家长赔偿 。

【叶律说法】
韦某竟然把黑手未成年人 , 不仅给家长造成了财产损失 , 也伤害到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 性质十分恶劣 。
这是一起典型的碰瓷案件 。 所谓“碰瓷” , 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 , 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 绝大多数“碰瓷”行为涉及到的数额不高 , 但是就是利用受害人的“花钱私了”心理 , 非法获取不义之财 。

韦某为了非法获取钱财 , 精心制造骗局 , 捏造自己手机被学生撞到在地的虚假事实 , 以此博得家长的赔偿请求 , 数次修理手机为借口 , 骗取家长的钱款 , 涉嫌诈骗罪 。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韦某的犯罪数额在三千元以上 , 属于“数额较大” , 要被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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