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14人涉黑组织披着“讨债集团”外衣为非作歹,首犯二审获刑20年


河北唐山:14人涉黑组织披着“讨债集团”外衣为非作歹,首犯二审获刑20年


近年来 , 伴随着全国各地掀起声势浩大的打黑风暴 , 一大批涉黑恶犯罪集团都被打掉 , 实在是大快人心 。
本案发生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
2016年3月以来 , 罪犯苏某跟随别人非法讨债中看到有利可图后 , 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 其网罗一批刑满释放的社会闲散人员 , 逐步形成了以非法“讨债集团”为组织形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在唐山市以及山东 , 浙江等地非法讨债 , 使之“产业化” , 严重侵犯了债务人的人身 , 财产权利 , 该组织以苏某收取为“雇主”讨要回债务的10%至50%的劳务费为主要经济来源 , 尹某作为骨干成员 , 从苏某获取的劳务费里提成15% , 剩余的苏某分50% , 剩下的分给其他成员 , 或按每次出场给500-1000元劳务费进行分配 。

路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后 , 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 , 全力投入苏某等人涉黑组织的侦破工作 , 经过八个月的调查取证 , 路北警方掌握了以苏某为首的非法讨债犯罪组织架构 , 人员构成和大量犯罪证据 , 2019年2月27日至4月7日 , 专案组民警连续奋战一个多月 , 将苏某等14人全部抓获 , 破获刑事案件22起 , 治安案件26起 。
2019年4月25日 , 路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
【河北唐山:14人涉黑组织披着“讨债集团”外衣为非作歹,首犯二审获刑20年】法院经过审理后 , 对苏某等14名被告人依法判刑20年至1年3个月不等 , 部分被告人上诉后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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