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马某的一只羊走失多日,后在邻居家王某羊圈发现


呼和浩特,马某的一只羊走失多日,后在邻居家王某羊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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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马某的一只羊走失多日,后在邻居家王某羊圈发现


呼和浩特 , 马某的一只羊走失多日 , 后在邻居家王某羊圈发现 , 但是王某不承认 ,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随后选择报警 。

民警到达后 , 联系村委会成员对双方进行了多轮调解 , 但是双方对调解结果都不接受 。

之后众人准备在羊身上辨认油漆标记时 , 失去耐心的马某突然拿出一把刀 , 刺向民警 , 随后又刺向王某及现场几人 , 行凶导致三人死亡 , 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

作案后 , 马某逃离现场 , 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 目前 , 经一审法院判决 , 马某以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 立即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真是太凶残了 , 仅仅因为一只羊 , 马某就残忍杀害3人 , 伤害2人 , 情节特别恶劣 , 后果特别严重 , 对此必须严惩不贷 。 首先 , 从定性上来说 , 马某构成涉嫌故意杀人罪 。 刑法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具体到本案 , 马某还在民警组织调解过程中 , 突然持刀杀人 , 导致现场多人伤亡 , 其主观上有杀人故意 , 客观上造成人员死亡 , 构成故意杀人罪 。

其次 , 从量刑上来说 , 虽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 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 , 可以从轻处罚 , 但是本案马某持刀杀人 , 造成3人死亡 , 其中包括一名民警和一名案外之人 , 性质及其恶劣 , 不判处死刑不足以向受害人家属交代 。

再者 , 案发后 , 马某逃离现场 , 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 其行为也不构成自首 。 刑法规定 , 自首是指嫌疑人作案后 , 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本案嫌疑人虽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但不属于主动投案 , 因此不构成自首 。 实际上 , 即使嫌疑人构成自首 , 也会被判处死刑 。







【呼和浩特,马某的一只羊走失多日,后在邻居家王某羊圈发现】因为刑法规定 , 自首的 , 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 请注意 , 这里是“可以” , 而非“应当” , 可以就不是必须的 。 换句话说 , 嫌疑人造成这么严重后果 , 就可以不从轻处罚 。

还有 , 案发后经过辨认 , 争议养只确系马某所有 , 但请注意 , 养只系自行走失 , 而非王某盗窃 , 所以王某在该案中并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 对马某不足以从轻处罚 。

另外 , 本案被害民警系在工作当中被嫌疑人残忍杀害 , 其家属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 请求给予相关赔偿 。

最后 , 该案再次警醒人们 , 遇事一定要冷静 , 千万不要冲动 。 同时也提醒基层干部 , 一定要重视基层矛盾化解工作 , 注意方式方法 , 以免矛盾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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