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 唐河县毕店镇王某及其女儿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顺利拿到了10万元征地补偿款 。
唐河县毕店镇对某村组部分土地进行征收 , 其中有王某家的土地 。 王某及其女儿均系该组村民 , 但村组以王某的女儿已经出嫁为由 , 拒绝给付征地补偿款 。 王某及其女儿多次与村组交涉无果 , 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诉求村组发放征地补偿款 。 法院依法判决该村组应当向王某女儿支付征地补偿款 。 判决生效后 , 该村组拒不履行 。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 , 王某的女儿户口登记在本村村组 , 婚后未将户口迁出 。
为保护出嫁女的合法权益 ,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与属地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 并向村委、村组进行释法说理 , 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 日前 , 王某女儿拿到了10万元征地补偿款 , 执行了和解协议 。 (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牛凌云 杨黎明)
【出嫁女户口未从娘家迁出,却拿不到征地补偿款 检察官释法,双方达到和解】编辑:王冕 审核: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