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高风险区返乡未听从安排,警方公布其忏悔视频合适吗


男子从高风险区返乡未听从安排,警方公布其忏悔视频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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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 , 江西赣州兴国公安通报 , 近日 , 男子刘某兴从广东省高风险地区进入兴国 , 在入兴时未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 , 在进行落地检时不听从防疫人员安排而私自离开 , 事后虽能主动返回接受落地检 , 但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 存在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 。 兴国警方已启动相应调查 , 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此事之所以引发关注 , 不是因为刘某兴的行为有多么离谱 , 或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 , 而是当地警方在通报之余 , 公布了他的忏悔视频 。 在视频中 , 刘某兴说 , “在返回兴国前 , 没有向社区报备 , 到达兴国听到要集中隔离后 , 没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落地检 , 就迅速离开 。 我为我的行为深感愧疚和后悔 。 ”

刘某兴的忏悔视频截图这不禁让人想起 , 今年上半年 , 河北唐山迁安一位老农在疫情防控期间着急下地干活 , 被当地巡察人员看到并加以批评 。 老农被迫用大喇叭向全村村民自我批评道歉 , 称疫情很严重 , 自己对目前形势有点麻痹 。 只因下地干农活 , 迁安老农就要遭如此羞辱 , 实在让人不可理喻 。 而刘某兴因来自所谓的高风险地区 , 未及时向社区报备 , 未能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 就要当众忏悔 , 同样让人大跌眼镜 , 不敢置信 。
从表面上看 , 刘某兴是没有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 , 但这个防疫规定是不是站得住脚 , 有待商榷 。 这件事的起因 , 是刘某兴来自广东省高风险地区 。 但有网友质疑 , 现在的高风险区一般只划分到楼栋和单元 , 如果刘某兴身处其中 , 肯定出不来 , 更别提乘坐交通工具跨省流动了 。 若他是在单元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前离开 , 那确实属于“高风险区外溢人员” 。 现在的问题是 , 当地所称的高风险区 , 是依据什么划定的?是不是符合国家最新的防疫规定 , 精细定位到某地某个单元楼栋?
其次 , 刘某兴提到 , 自己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 是因为听到“到达兴国要集中隔离” , 才决定私自离开 。 警方既然公布他的忏悔视频 , 也表示认可了他所言的真实性 。 但二十条中明确规定 , 根据试点评估结果 , 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的风险较低 , 因此将管控措施进行相应调整 , 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 期间赋码管理 , 不得外出 。 当地若像刘某兴所说的那样 , 仍坚持过去的集中隔离 , 这是不是层层加码?

资料图就算抛开上述两个疑问不谈 , 刘某兴违反的防疫规定 , 一是未向社区报备 , 二是未第一时间听从防疫人员安排 , 进行落地检 , 但他事后“主动返回接受落地检” , 且目前未见其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 警方处理起来完全有从轻考量的空间 。 现在警方表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之余 , 还公布了他的忏悔视频 , 这相当于“法外加罚” , 加的还是一种早被文明社会诟病和抛弃的“羞辱罚” 。
对于执法者来说 , “法无授权不可为” , 超越法律规定的行为即是违法 。 不管拍视频忏悔 , 是刘某兴自愿主动所为 , 还是在警方的要求下做出的 , 警方公布其忏悔视频这一行为本身 , 就带有明显的惩罚意味 , 很难逃脱“搞示众式执法 , 对当事人进行人格羞辱”的指责 。
将犯人游街示众 , 让其当众检讨 , 或公布某人的忏悔视频 , 这类处罚本质上是相通的 , 都是将所谓的违法人员当成工具 , 将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最鲜活的题材 , 以达到“杀鸡儆猴”、告诫公众服从的目的 。
【男子从高风险区返乡未听从安排,警方公布其忏悔视频合适吗】或许正是“示众”或“当众忏悔”的威慑力巨大 , 很多地方才屡试不爽 。 但网友如潮的批评也显示了 , 这种背离文明、羞辱人格的做法 , 在当今社会是没有市场的 。 尤其是 , 对比地方层层加码少有人出来悔过 , 普通人犯下轻微过失就要当众忏悔 , 民众更感觉心里不平衡 。 希望当地严肃处理 , 尽早纠偏 , 遏制住这种法外加罚的苗头 , 不要让“羞辱罚”死灰复燃 , 给法治蒙上一层阴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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