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失踪的“五大细节”疏漏,多处不符合逻辑,学校的责任明显( 二 )



从时间节点来看 , 胡鑫宇17:49离开宿舍楼 , 夜读课开始时间是18:05 , 正常情况下 , 100米的距离步行最多只需要10分钟时间 , 也就是说胡鑫宇17:49分出发去教学楼是正常的时间 , 在18:05之前肯定能到底教室 。
这就意味着胡鑫宇在事发当天并没有主动失踪的动机 , 否则不会在那个“刚刚好”的时间点离开宿舍楼 。

5、学校为何不第一时间联系家长?

胡鑫宇班主任告诉家属 , 事发当天18:05通过手机远程监控发现胡鑫宇并不在座位上 , 随后寻找未果 。

晚上22:30宿管员发现胡鑫宇没有回寝室 , 向学校汇报有关情况 , 校长组织在校内的教职员工在校园及周边寻找 , 一直找到晚上23:41 , 随后通知了胡鑫宇家属 。

胡鑫宇妈妈病倒了
胡鑫宇属于住校生 , 校园也处于封闭管理状态 , 班主任发现学生未到教室没有联系家长 , 校长发现学生失踪没有联系家长 , 而是在半夜惊动教职工找人 , 这不符合正常逻辑 。
从做事的效率角度考虑 , 在发现胡鑫宇失踪后 , 应该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家长 , 询问是不是孩子遇到事情跑出去了?可校长和班主任是先找人后打电话 。
02
学校的责任明显面对大量的细节和疑点 , 人们有理由相信这起学生在校园内失踪的事件并不简单 , 学校的责任不可推卸 。
校园内的监控存在盲区 , 属于校园管理漏洞 , 学校未尽到管理责任 。
另外 , 依据我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 , 中小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学校需要承担保护他们的责任 , 一旦学生在校园内遭受损害 , 学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
希望有奇迹出现 , 愿胡鑫宇早日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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