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指转发女性好友照片造黄谣,律师:涉嫌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被指转发女性好友照片造黄谣,律师:涉嫌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媒体报道 , 近日 , 广东东莞一网友发文《我突然被54万人看了裸照》 , 表示个人照片及隐私信息被高中同学陈某匿名散播在网络社交平台 。 陈某还用当事人的生活照 , 拼凑其他女性裸照发帖侮辱 , 使她莫名受到很多陌生男子的骚扰 。
作者表示 , 她和陈某只是同学 , 以前曾反感过陈某自以为是的越界行为 。

立案告知书 。 图源水印
【男子被指转发女性好友照片造黄谣,律师:涉嫌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九派新闻查询发现 , 当事人在微博发布的《立案告知书》显示 , 12月1日 , 此事警方已经立案 。
据澎湃新闻报道 , 12月2日 , 陈某已被刑拘 , 其所在的公司也回应称已将其辞退 。
针对此事 ,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 , 若此事确系陈某所为 , 其行为已涉嫌侮辱罪 。 该罪是指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 , 公然侮辱他人 , 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谭敏涛解释称 , 虽然该罪属于自告罪 , 不告不理 , 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 , 属于公诉案件 , 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调查 。 “陈某将受害人的生活照和其他女性的裸照拼接 , 属于捏造事实 , 诽谤他人 。 不仅影响受害人的声誉和正常生活 , 导致受害人被他人骚扰 , 并且 , 其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 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 因此构成侮辱罪 。 ”
其还表示 , 如果陈某被提起公诉 , 当事人可以向陈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 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要求陈某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 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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