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偷手机被老师抓获,愤怒用刀捅杀老师仅判2年:他还未成年


学生偷手机被老师抓获,愤怒用刀捅杀老师仅判2年:他还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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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偷手机被老师抓获,愤怒用刀捅杀老师仅判2年:他还未成年


四川某高中 , 来自农村的高一学生杨某因偷同学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叫到办公室写检查 , 因李某要去高三上课 , 又将杨某带到高三老师办公室继续写检查 。 中午 , 因李某准备通知杨某家长 , 杨某就在检查上写“我就公然地把杨某给杀死”的字样 。
在杨某将检查递交给班主任时 , 其左手握住水果刀 , 刺中班主任颈部 , 班主任起身拔出水果刀 , 杨某上前争抢 , 双方抓打在一起 。
杨某用脚踢班主任的大腿 , 用手臂将其压倒在办公桌上 , 右手抓起桌上的玻璃杯击打其头部 , 又用手勒住班主任脖子 , 将其压倒在地 , 用水果刀再次刺中班主任的颈部 。 此后被赶来的同学制止 。 经鉴定班主任头部、面部、颈部及肢体皮肤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 (来源最高院案例)

@王仪律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 , 是我们民族的未来 , 但是像杨某这样的学生 , 真的是让人感到愤怒和悲哀 。 明明是自己偷东西 , 虽然班主任先后让其在不同老师办公室写检查确实是会让其他老师同学知道杨某是小偷 , 但由此迁怒老师 , 还想杀死老师 , 真的是可怕的暴力 。
从案件事实来说 , 学生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问题 。 故意杀人罪是犯罪人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 实施杀害他人的行为 。
杨某用水果刀连续捅刺老师脖子、头部等致命部位 , 可以看出其杀害老师的故意非常明确 , 但只是手法不当才导致老师只是受到轻微伤 。

虽然学生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 但是杨某当时只是高一学生 , 并没有满18周岁 , 法律必须对他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 同时 , 杨某在被同学拦下后 , 并没有逃跑 , 事后也主动向老师赔偿 , 取得了老师的谅解 , 这些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
最终杨某只是被判刑2年缓期徒刑2年 。 杨某虽然被判刑 , 但这件事情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意义巨大 。 我们应当如何去教育和关心未成年人?
大多数学生本质不坏 , 少数也只是因为网络暴力刺激等影响才导致的早熟、暴力 。 而有些则是因为虚荣心、家庭教育少导致的小偷小摸 。
像杨某和老师并没有深仇大恨 , 只是偷东西被老师发现才气急败坏想要杀害老师 。 当然老师的处理也有问题 , 写检查并不能从实质上解决问题 , 应当从杨某的思想观念上纠正 。

因此 , 我们既要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 , 对心理问题进行疏通 , 也要对曾经犯罪或者犯错的学生进行公平对待 , 不能歧视 。 毁掉孩子容易 , 但让孩子健康成长却很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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