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请外人与妻子发生不道德行为并在旁呐喊拍照,这事咋看( 二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参与聚众Y乱活动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在调查中 , 除李某夫妇外的其他三人因为是首次参与违法行为 , 也不属于这一场活动的组织者 , 情节相对较轻 , 于是 , 在这三人被警方抓获后最终受到了治安拘留的处罚结果 。 但李某夫妇不仅是这场案件的组织者 , 还多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 情节相对恶劣 , 最终受到的处罚结果也会更为严重 。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 聚众进行Y乱活动的 , 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 , 量刑标准为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在本案中 , 李某夫妇为了追求精神上的刺激 , 不顾家庭道德风尚 , 和社会公序良俗 , 多次纠集他人参与违法活动 , 对社会治安造成一定的影响 , 那么等待这对夫妻的便是法律的制裁 。
道德 , 在生活中看不到也摸不着 , 但却围绕在每一个人的身边 , 影响着每一个人所做出的行为和最终的结果 。 而在这里 , 李某夫妇为了满足一时的欲望和刺激 , 不顾道德的约束和要求 , 做出如此不道德的行为 , 那么也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案例:男子请外人与妻子发生不道德行为并在旁呐喊拍照 , 这事咋看》中 , 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 , 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 , 当事人姓名系化名 , 内容情节有所润色;原创文章 , 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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