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某小区电梯口,两名男子发生口角,然后开始相互推搡


山东潍坊,某小区电梯口,两名男子发生口角,然后开始相互推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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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某小区电梯口,两名男子发生口角,然后开始相互推搡


太恶劣了!山东潍坊 , 某小区电梯口 , 两名男子发生口角 , 然后开始相互推搡 。 万万没想到 , 一名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刀 , 在另一名男子胳膊上划了一刀 , 顿时鲜血直流 。 被划伤男子捂着胳膊就往外跑 , 另一名男子则迟到紧追不舍 。 受伤男子的鞋也跑掉了 , 最后被持刀男子追上 , 又被男子捅了几刀 。 这时 , 两位邻居上前 , 拉住持刀男子 。 受伤男子赶紧趁机跑向远方 。

【山东潍坊,某小区电梯口,两名男子发生口角,然后开始相互推搡】

没想到 , 持刀男子看见受伤男子跑了 , 抄起一把铁锹追了上来 。 受伤男子赶紧捡起一块砖头自卫 。 但是 , 受伤男子的砖头被对方拍掉在地上 , 还被对方拍中头部 。 双方又开始争夺铁锹 。 之前的2名邻居再次上来 , 将二人来开 。 其他邻居报警并拨打了120 。

经诊断 , 受伤男子左肩部、左前臂、左腕部、右大腿多处开放性损伤 , 脑震荡 , 手术进行了5个多小时 , 花去药费近2万元 。 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 行凶男子卢某被刑拘 。

原来 , 案发当天 , 被刺伤男子谭先生去地库停车 , 发现一辆车停在消防通道上 , 影响了他出行 , 于是拨打车上留的电话联系车主卢某挪车 , 但对方并不太配合 。 谭某找卢某理论 , 二人发生推搡 , 结果被卢某刺伤 。



案发后 , 卢某家属支付了1万元医药费 , 后多次找谭先生 , 请求谅解 , 均被拒绝 。

但是 ,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 , 检方提起公诉时建议量刑1年 。 理由是卢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 。 而还有一个细节是卢某曾在2012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 目前 , 案件已经开庭审理 , 将择期宣判 。

对此 , 不少网友表示“太恶劣了 , 必须严惩”“这种人必须严惩不贷”“这个人在社会上就是个不定时炸弹呀!该重判!”“建议量刑1年?确定没有搞错?”“有前科又重新犯错 , 必须严惩重判!”

那么 , 卢某的行为到底该如何量刑呢?

首先 , 卢某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 根据《刑法》第234条 , 犯故意伤害罪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致人重伤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具体到本案 , 卢某先后持刀通刺谭先生身体多处 , 致其多处受伤 , 且达到轻伤二级 。 此外 , 还有铁锹击打谭先生头部 , 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 犯罪性质非常恶劣 , 应当重判 。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 , 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其次 , 卢某有故意伤害罪的前科 , 这次又犯故意伤害罪 , 说明其主观恶性极大 , 应当严惩 。 但因为卢某犯故意伤害罪服刑期满已经超过5年 , 所以不够成累犯 。 但是 , 对于有前科的 , 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 , 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

再次 , 卢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 ,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根据《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 , 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 ,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 ,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

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 , 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价值、悔罪表现等情况 ,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具有自首、重大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刑事和解等情节的 ,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下 。

具体到本案 , 卢某故意伤害谭某致其轻伤二级 , 应当在2年以下量刑 , 考虑到他有前科 , 可以增加2-3个月刑期 。 但卢某有认罪认罚、赔偿等情节 , 可以减少30-40%刑期 , 应该在1年4个月左右 。

本案中 , 公众认为检方建议1年刑期 , 比较荒唐 , 是因为对法律不是太了解 。 设立这样的制度就是鼓励犯罪分子积极归案 , 回头是岸 。

当然 , 最后怎么判 , 还是法院说了算 。 卢某也必将为自己的暴力行为付出代价 。

对此 , 您认为检方建议判处1年合理吗?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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