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好好念书 , 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 , 以后帮助更多人 。 ”
生母的出现 , 让尚尚决心改变自己“高中毕业——外出打工”的人生轨迹 。
后来 , 在张彩虹的帮助下 , 刘尚尚顺利上了大学 。
就在母子俩以为生活终于回到正轨、未来一片美好之时 , 一场爱恨交织的官司即将开始 。
养母告生母 , 索赔30万
母子再相见 , 本以为生活将回归平静 , 但2013年8月29日 , 张彩虹却意外收到法院传票 。
她被孩子的养父母告上法庭 , 索赔30万元 。
“他们拐了我的孩子 , 我和我被拐20年的儿子反而成了被告!”
“我以为是3万 , 没想到后面还有个0 , 我没和他们要赔偿 , 他们居然和我要天文数字 。 ”
看着手里的传票 , 张彩虹百感交集 , 除了心酸和委屈 , 更多的是愤怒和不解 。
9月25日 , 这起被称为“中国第一例买家告被拐儿童家长案”的离奇案件 , 在江苏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法庭上 , 原告代理律师郑勇坚称 , “此案不存在拐卖儿童情节 , 是被告无力抚养 , 把孩子送给他人养 。 如果是拐卖 , 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郑律师还说刘广玉夫妇抚养了刘尚尚20年 , 生活费、医疗费、学费这些加起来一共索赔30万 , 属合理 , 并不过分 。
“本案既不是抚养关系 , 也不是收养关系 , 而是非法收养 。 ”
而张彩虹的律师则一阵见血地指出 , 刘广玉夫妇的收养并不合法 , 而是非法 。
“他们当时均不满35岁 , 且已有一女儿 , 不具备收养条件 。 ”
庭审过程中 , 当初的“人贩子”——张彩虹的表哥表嫂 , 也出庭作证 , 不过他们作证起来 , 给原告、被告双方带来的不是证据 , 反而是争吵和怨恨 。
一番激烈争论 , 让亲情、爱恨成了可以明码标价的物品 , 几个当事人怒吼过、责骂过、后悔过、嚎哭过……
当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 。 刘广玉夫妇松了口 , 他们表示愿意调解 , “赔偿只不过是生气 , 生气他们就这样和我们断绝联系 。 ”
“我一直拿他当亲生的 , 不能说走就走 , 电话都不打一个 。 ”
“他出生才三天就来了家里……有感情的 , 我们又不是对他不好 。 ”
对于刘广玉夫妇的说法 , 张彩虹表示难以接受:“我的孩子我自己可以养 , 谁让你养了?”
同时 , 张彩虹还表示自己将会反诉 , 将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 , 让刘广玉夫妇和表哥表嫂付出应有的代价 , 得到应有的惩罚 。
走出法庭后 , 在外等候结果的刘尚尚看着昔日的养父母 , 欲言又止 , 他找不出任何贴切的话语形容自己的感情 , 也不知该如何面对他们 。
刘广玉夫妇亦是如此 , 相处20载 , 将尚尚视若己出的他们 , 满眼酸楚 。
心中堆满怨气的张彩虹见状 , 便一把拉过儿子 , 头也不回地走了 , 留下刘广玉夫妇俩看着孩子的背影发呆 。
张彩虹知道这对他们来说或许有点残忍 , 但她必须这么做 , 因为这些年里 , 谁又曾可怜过她的遭遇?
的确 , 刘广玉夫妇的养育之恩固然不可否认 , 但张彩虹却因他们的“恩情”而饱受骨肉分离的折磨长达20年之久 , 这份“恩”对她来说 , 太伤人 。
当晚庭审结束 , 沛县法院门口挤满了孩子被拐卖的寻子家长 , 义愤填膺的他们团团围住刘广玉夫妇所坐的出租车 。
他们高声呐喊着:“买卖同罪!买卖同罪!买卖同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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