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二审发回重申,其中一人已获取保


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二审发回重申,其中一人已获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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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 , 刚走出看守所的林树明来到岫岩县法院参加庭审 。 本文图片均由 受访者供图
12月8日 , 获取保候审的林树明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看守所走出 , 前往鞍山市岫岩县法院参加他所涉案件的第二次重审开庭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 , 2021年11月 , 岫岩县法院作出判决 , 认定林树明和其弟弟林树敏在“替父追债”的过程中实施了威胁、恐吓、砸玻璃、拉羊等行为 , 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3年半 。 兄弟俩上诉后 , 鞍山市中级法院于2022年8月2日作出二审裁定 , 认为原判事实不清 , 撤销一审判决 , 发回岫岩法院重新审判 。
林树明于2019年12月9日被抓 , 已被羁押3年 , 等于原一审判决中他被判的刑期 。 海城市看守所作出的《释放证明》显示 , 因取保候审 , 岫岩县法院决定对林树明予以释放 。
该案一审时 , 公诉机关还曾指控林树明、林树敏犯有虚假诉讼罪 , 岫岩县法院的原一审判决认为两人不构成此罪 。 林树明的儿子林楠说 , 鞍山中院将案件发回岫岩县法院重审后 , 第一次开庭时检方称不对虚假诉讼罪部分起诉 , 但未向法院提交对这一部分撤回起诉的申请 , 此次开庭公诉人又继续对这一罪名进行起诉 。 目前 , 岫岩县法院尚未对该案作出重审判决 。

海城市看守所作出的《释放证明书》 。
检方曾因法院未认定虚假诉讼抗诉 , 上级检察院:抗诉不当
【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二审发回重申,其中一人已获取保】林树明兄弟姊妹四人均被卷入了刑案 。
据林树明家属介绍 , 林树明父亲林忠衡是岫岩县汤沟镇老爷庙村的中医 , 生前向同村村民出借了不少钱 。 林忠衡生病后 , 他的四个子女替父追债 , 因此涉案 。
此前 , 岫岩县检察院指控林忠衡的大女儿林淑清和四女儿林影犯虚假诉讼罪 。 岫岩县法院一审认为 , 两人的行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 。 之后 , 岫岩县检察院向鞍山市中院提请抗诉 。 在鞍山市中院二审审理过程中 , 鞍山市检察院认为岫岩县检察院抗诉不当 , 向鞍山市中院撤回抗诉 。
另外一方面 , 岫岩县检察院指控林忠衡的二儿子林树明和三儿子林树敏犯寻衅滋事罪和虚假诉讼罪 。 经岫岩县法院认定 , 两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 但不构成虚假诉讼罪 。 判决书显示 , 岫岩县法院认为 , 林树明四兄妹在被害人未全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 , 依据其父亲留下的遗嘱和借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不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 , 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 本案中虚假诉讼部分的犯罪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不能认定二被告人构成虚假诉讼罪 。 对公诉机关指控林树明、林树敏犯虚假诉讼罪不予支持 。
2021年11月23日 , 岫岩县法院判决林树明、林树敏犯寻衅滋事罪 , 分别判刑3年、3年半 。 两人自认无罪 , 提出上诉 。 同样 , 岫岩县检察院认为林树明和林树敏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应予以认定 , 也向鞍山市中院提请了抗诉 。 后鞍山市检察院依然认为抗诉不当 , 向鞍山市中院撤回抗诉 。
一名被告人被取保候审 , 重审二次开庭
对于林树明、林树敏案 , 鞍山市中院于2022年8月2日作出的裁定书显示 , 该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 , 撤销一审判决 , 发回岫岩法院重新审判 。
裁定书显示 , 鞍山市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原审判决认定林树敏带领讨债人员进行讨债的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对林树明作案时间的认定事实不清;原审判决部分事实的认定仅根据被害人陈述 , 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 被害人的陈述又有矛盾或不稳定之处;林忠衡确与被害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 原审判决应就该案应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明确说明 。 综上 , 建议法庭将本案发回重审 。
林树明的儿子林楠说 , 11月18日岫岩县法院开庭重审该案时 , 公诉人当庭仅宣读了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起诉内容 , 审判长询问后 , 公诉人表示不对虚假诉讼部分起诉 。 当天庭审结束时 , 审判长告诉公诉人 , 如确定不对虚假诉讼部分起诉 , 庭后提交书面撤回申请 , 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回起诉 。 之后法院通知第二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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