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女子红红平时虽然赚得不多,但跟老公结婚12年以来一直省吃俭用

【河南漯河,女子红红平时虽然赚得不多,但跟老公结婚12年以来一直省吃俭用】

河南漯河,女子红红平时虽然赚得不多,但跟老公结婚12年以来一直省吃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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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女子红红平时虽然赚得不多,但跟老公结婚12年以来一直省吃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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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女子红红平时虽然赚得不多,但跟老公结婚12年以来一直省吃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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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我养孩子的钱 , 去偷偷摸摸地打赏女主播 , 给我要回来!”河南漯河 , 女子红红平时虽然赚得不多 , 但跟老公结婚12年以来一直省吃俭用 , 家里有了20多万元的积蓄 。 一次偶然的机会 , 她翻看老公手机相册 , 发现照片里有妙龄女子跳舞的视频 。

仔细瞪大眼睛一看 , 这女子长发飘飘 , 皮肤细嫩 , 妖娆多姿 , 穿着粉色超短裙正在跳舞 。 红红看到后 , 询问她老公这是谁 , 她老公支支吾吾 , 不知如何作答 。 在红红的多次逼问下 , 她老公终于隐瞒不住了 , 原来是关注已久的女主播 。 红红心想 , 女主播平白无故的就给你跳舞 , 有这好事?难不成你是人家的榜一大哥吧?红红的老公在被逼无奈之下 , 向红红透露了一切 , 原来自己先后已经向女主播打赏了24万元 。 红红听到后 , 气得直跳起来 , 怒骂丈夫说道“这可是我多年的积蓄啊 , 我平时勤俭节约 , 连件像样的衣服都舍不得买 , 你却大肆挥霍!” 。 越想越气 , 越气越想 , 红红让她老公跟主播要回钱来 。 这人家哪肯答应 , 理都不理红红老公了 。 无奈之下 , 红红一纸诉状把主播和平台公司告上法庭 , 要求共同连带返还夫妻共有财产24万元 。


俗话说 , 撒娇的女人最好命 。 这平时勤俭持家的女人 , 就注定被男子辜负吗?当红红发现结婚12年的老公 , 竟然背着自己 , 偷偷摸摸地把家里的全部积蓄拿去打赏女主播 , 红红还能拿回夫妻共有财产吗?

1.打赏平台女主播的行为是赠与行为呢 , 还是消费行为呢?

红红老公在直播平台注册账号 , 并完成充值 , 此时就与网络直播平台之间构成了网络消费服务合同关系 , 随后 , 红红老公使用虚拟币来购买礼品、道具 , 再使用购买来的礼品、道具打赏女主播 , 这是红红老公充值后对虚拟币的进一步处分 , 是网络消费行为的延续 。








而女主播与网络直播平台之间 , 一般会签订收益分成的合同 , 按照约定进行收益比例分配 。 红红老公打赏的行为 , 实际上与女主播在法律上没有关联性 , 而是直接与直播平台公司之间构成网络消费服务合同关系 。

显然 , 二者之间不存在赠与的意思表示 , 红红老公打赏的礼物或道具也不是直播平台公司免费赠送的 , 因此 , 红红老公与平台公司、女主播之间不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

2.红红的老公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网络打赏24万元 , 该行为在法律上来说是否无效呢?



在日常生活中 , 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 , 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 红红老公打赏主播支付的24万元并非一次性支付 , 他的充值周期很长 , 而且每次的金额也不大 , 属于小额消费、具有长期性的特点 。 红红在与老公共同生活中 , 长期相处未察觉其老公在直播平台上打赏 , 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他处分财产的行为没有对家庭共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

另外 , 红红也无法举证证明女主播或者直播的平台公司明知其老公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无权处分 , 那平台公司收款的行为就推定为善意的行为 , 故该行为合法有效 。







红红老公欣赏了女主播跳舞 , 即直播平台也提供了劳务 , 其充实消费的行为已经完成 , 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履行完毕 , 该网络服务消费合同也就履行完毕了 , 该合同合法有效 , 并非无效 。 故红红向法院提出返还其24元的主张 , 不能成立 , 法院最终驳回了红红的全部诉讼请求 。






但是 , 如果红红以此为由向老公提出离婚 , 根据法律的规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 , 且财产确已无法返还的 , 离婚时 , 另一方主张多分离婚时现有财产的 , 一般法院予以支持 。 红红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多分财产 。

对于婚后丈夫打赏女主播24万元 , 妻子起诉返还共同财产这件事 , 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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