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吃醋”却持斧杀人!辽宁一男子被砍身亡,凶手2小时后投案自首!


有人“吃醋”却持斧杀人!辽宁一男子被砍身亡,凶手2小时后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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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吃醋”却持斧杀人!辽宁一男子被砍身亡,凶手2小时后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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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吃醋”会耍小脾气 , 而有的人“吃醋”却会持斧杀人!
12月22日17点左右 , 辽宁省辽阳县发生一起持斧砍人案件 。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 , 当时 , 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子在前面跑 , 后面一名男子拿着斧头在追 , 当跑到停放在路边的白色小轿车附近 , 深色衣服的男子被追上 , 砍倒在地 。

据当地人称 , 被砍的穿深色衣服的男子名叫徐某 , 今年41岁 , 在当地经营一家服装店 。 砍人的叫王某某 , 因前妻与徐某生活在一起 , 他怀恨在心 , 于是在小区门口等到徐某后 , 将其砍伤 , 徐某挣扎着向附近跑时 , 被王某某追上再次对其行凶 , 最后徐某抢救无效死亡 。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 , 最终 , 王某在作案两个多小时后投案自首 。

目警方发布通报确认了王某的是有杀人之故意 , 并确认了被害人徐某已经死亡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个人看法:
1、已经和妻子离婚 , 成了前妻 , 对方和谁同居生活都与其无关 , 不应该去管了 , 但这名男子却对前妻的私生活横加干涉 , 不允许他人和前妻同居 , 竟然由此对和前妻生活的男子生出报复心理 , 心胸狭窄 , 估计前妻当时和该男子结婚期间的日子也不好过 。



2、男子的行为 , 该怎么定性?


通报显示 , 男子产生杀害徐某的念头 , 持凶器对徐某进行攻击 , 作案工具是斧子 。 如果持斧子攻击被害人的身体要害部位或持续攻击被害人身体 , 并造成了死亡身亡 , 结合其主观故意 , 男子的行为大概率会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持追求与放任态度的 。 至于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 不影响嫌疑人行为的定性 。 本案中 , 被害人和嫌疑人的前妻同居 , 并无不妥 , 不存在过错 , 嫌疑人完全是报复行为 。
【有人“吃醋”却持斧杀人!辽宁一男子被砍身亡,凶手2小时后投案自首!】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四十条分别规定 , 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 , 均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


也就是说 , 不论最终被认定是故意杀人罪 , 还是故意伤害罪 , 只要致一人死亡 , 都一样处10年以上 , 且最高都是死刑 。 只是说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恶意更大些 , 起步基准量刑更重 , 首选判死刑 , 故意伤害罪首选10年徒刑 。


3、虽然在案发后 , 嫌疑人投案自首 , 依据刑法规定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但仅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 并不是应当 。 自首并不是免死金牌 。


刑法同时还规定 , 当行为人罪行不足以从轻时 , 就应当绝不姑息 , 坚决适用死刑 。


这里的“罪行不足以从轻” , 是指罪行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并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社会影响的 。


具体而言 , 即便行为人的行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 但只要行为人的罪行已经达到上述所指“罪行不足以从轻”时 , 那么法院就可以选择不从轻 。


此事一出 , 迅速引起了热议
有网友表示:自古奸情出人命!
还有网友表示:偏执性人格 , 到头来 , 看似没有放过别人 , 其实也没有放过自己 , 害人害己 , 一场悲剧!
也有网友表示:都跑了这叫自首?
更有网友表示:都是前妻了 , 她与谁生活在一起是她的自由 , 嫌疑人的恨从何而来 。
最后有网友表示:杀一个人简单 , 放过一个人很难 , 实际上放过别人也就是放过自己 。


目前 , 嫌犯已经被刑事拘留 , 希望有关部门依法严惩嫌疑人 , 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 也同时提醒大家 , 远离这种人 , 不要被戾气太重的人攻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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