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涉黑组织在永新县一带为非作歹,所犯罪行可谓极其严重


江西吉安:涉黑组织在永新县一带为非作歹,所犯罪行可谓极其严重


刑释人员出狱后再度犯罪 , 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 有的还成为危害一方的黑社会集团首要分子 , 犯下了一桩又一桩骇人听闻的血案 。
本案发生在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
罪犯徐某波系前科人员 , 早年曾指使他人持菜刀砍杀被害人贺某致其重伤 , 2007年7月 , 公然持枪对抗公安民警执行抓捕 , 2013年7月 , 其刑满释放后 , 网罗旧部 , 并积极吸纳其在服刑期间认识的永新籍服刑人员作为新成员发展加入团伙 , 抓捕形成以其为首 , 成员稳定 , 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并依托组织力量 , 使用暴力 , 胁迫等手段从事开设赌场 , 强迫交易 , 寻衅滋事等犯罪 , 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八十余万元 , 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 , 发展 , 壮大 。

该团伙先后实施故意伤害 , 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9起 , 违法行为4起 , 致1人重伤 , 1人轻伤 , 2人轻微伤 , 在当地及周边县市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和生活秩序 。
【江西吉安:涉黑组织在永新县一带为非作歹,所犯罪行可谓极其严重】据永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首要分子徐某波数罪并罚 , 均被判刑18年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人员获刑15年至2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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