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成为凶手的前提是他能一口气把胡鑫宇吹没了,你觉得这可能吗


校方成为凶手的前提是他能一口气把胡鑫宇吹没了,你觉得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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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成为凶手的前提是他能一口气把胡鑫宇吹没了,你觉得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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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成为凶手的前提是他能一口气把胡鑫宇吹没了,你觉得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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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胡鑫宇的事情 , 过去了八十一天了 , 我们终于等到了一个通报 。 这是财新网发的一个关于胡鑫宇事件的调查结果 。 这个通报出来后 , 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论 , 毕竟 , 这只是一个通报 , 并没有什么真相 。
我们想要看到的东西 , 还是没有出来 。 警方虽然已经就胡鑫宇事件作了说明 , 认定胡鑫宇可能是因为‘厌学’而选择‘走失’ 。 可是 , 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 , 也是很难负众 。

对于这样一个通报 , 一个‘厌学’走失的结果 , 很多人是无法接受的 。 因为很多人感觉 , 一个学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就‘走失’ , 这里面必须有什么重大的隐情才行 。 毕竟 , 这样极端的事情 , 很少出现 。 当他出现的时候 , 就让很多普通人无法接受 。
不过 , 我们不管愿意不愿意接受胡鑫宇是自己‘走失’的这种结果 。 可是 , 实事就是如此 。 你只能用‘走失’来解释这一件事情 。 因为你根本找不到校方谋害胡鑫宇的证据 。

你找不到证据 , 就只能认定胡鑫宇是自己‘走失’的 , 这不是你愿意看到的结果 , 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结果 , 更不是警方愿意看到的结果 。 可关键是 , 我们无法证明校方是凶手 , 那你说还能怎么办?
校方成为凶手的前提条件是 , 他可以一口气把胡鑫宇给吹没有了 , 你感觉致远中学的哪个领导有这个本事?现在网络上很多人在认定校方有作案嫌疑时 , 完全凭借主观意志来判断 。 或者 , 就是说反推法来判断 。 因为警方没有找到胡鑫宇走出学校的证据 , 所以说 , 他就是被校方谋害的 。 完全把这个案子和杭州的那个‘老婆走失案’混为一谈 。

要知道 , 这两个案子有着本质的区别 。 一个是从一开始 , 就让人怀疑是凶杀案的案子 。 毕竟 , 夫妻之间发生的凶杀案不要太多 。 警方肯定有这方面的‘经验’ 。
一个是根本没有什么先例的案子 , 谁听说过校长谋害学生的事情 。 并且 , 从这一次的通报内容可知 , 警方在接到这一个案子的时候 , 一开始怀疑胡鑫宇有自己‘走失’的可能 。 就是从两个方向 , 开始调查的 。

警方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 , 不就是因为有‘经验’吗!这种学生‘走失’案 , 人家肯定不是第一次碰到了 。 可校长谋害自己学生的案子 , 他们恐怕还没有经历过 。
一个可能被认定为凶杀案的前提条件 , 就是凶手与被害人之间有比较亲密的关系 , 有产生重大矛盾的可能 。 如果凶手和被害人 , 并无亲密的关系 , 甚至凶手连被害人的名字都可能不知道 , 那怎么可能去谋害被害人 。

【校方成为凶手的前提是他能一口气把胡鑫宇吹没了,你觉得这可能吗】如果说 , 三地警方联合调查 , 都无法指认校方有作案的嫌疑的话 , 那你说谁能够找到认定校方是凶手的证据 。 难道警方掌握的线索 , 还没有你们这些坐在家里不出门的自媒体人掌握的多 。 你们知道的事情 , 比人家知道的还要多吗!这又怎么可能 。
不要再说什么保护伞的事情 , 这很可笑 。 胡鑫宇的事情 , 全国皆知 , 试问谁敢当保护伞 。 如果这时 , 你还相信有保护伞的话 , 那你可以G出中国了 。 因为这个保护伞已经大到把整个国家都罩住了 。 连北京你都不相信了 , 你还在中国待着干吗?

请不要再相信什么谋杀论了 , 相信这个毫无意义 。 因为连胡鑫宇还没有找到 , 还不知道他是怎么消失的 , 是‘自杀’还是‘他杀’ 。 连这个最基本的情况都没有 , 怎么讨论谋杀的事情 。 你连‘被害人’都找不到 , 那来的‘凶手’ 。

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 假如说 , 你有一种非凡的本事 , 到大街上吹一口气 , 直接就能把一个人吹‘没有’了 , 连一根毛发都不剩 , 让他原地蒸发 , 那你说谁能指认你是凶手 。 你就算是真的凶手 , 别人也拿你没有办法 , 警方也拿你没有办法呀!李昌钰也拿你没有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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