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女子私自卖掉小区“僵尸电动车”,获利250元。


安徽阜阳,女子私自卖掉小区“僵尸电动车”,获利250元。


文章图片


安徽阜阳,女子私自卖掉小区“僵尸电动车”,获利250元。


安徽阜阳 , 某小区楼下 , 长期放着2辆电动车 , 因久未使用布满了灰尘 。 一名女子不经意间发现后 , 便动了歪心思 。 她找来一个收废品的 , 转手以250元的价格 , 当成废铁卖给了他 。 车主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 于是报警 。 警方调取监控后 , 很快将女子牛某抓获 。

最终 , 警方对牛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

对此 , 网友们也是议论不一 。 大部分网友认为 , “依法惩处 , 拘留15天 , 得不偿失”有网友表示“我们这有座铁路桥 , 因为长期没人使用被人当废铁卖掉了 。 拆了一半铁路局不干了”但也有网友表示 , “长期无效占用公共场所 , 也应该清理”“狠讨厌僵尸车 , 长期不用还占地方” 。



那么 , 牛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牛某明知电动车不是自己的 , 但偷偷地把电动车当废品给卖了 , 所得250元占为己有 , 显然符合盗窃的行为特征 。

有网友疑问 , 既然构成盗窃 , 为何只行政拘留15天呢?

其实 , 盗窃分为盗窃罪和一般盗窃行为 。 只有达到一定的盗窃金额、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的 , 才构成盗窃罪 。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 。 多次盗窃是指2年内盗窃3次的行为 。 如果构成盗窃罪 , 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具体到本案 , 牛某把他人的两辆电动车作价250元当废品卖了 , 属于一次盗窃行为 。 至于盗窃金额的认定 , 既不会按照牛某出售的价格来认定 , 也不会按照电动车的市场价值来认定 。



那么 , 盗窃数额的认定 , 应当进行司法鉴定 , 综合考虑电动车购买时间、使用里程、损耗、折旧等因素 , 来确定牛某作案时的价格 , 然后根据该司法鉴定结果来确定是否构成盗窃罪 。

如果达不到1000-3000元 , 那么就不构成盗窃罪 。

但是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9条 , 盗窃公私财物的 , 处5-10日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15日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本案中 , 牛某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 属于顶格处罚 , 应该是接近盗窃罪的数额了 。 同时 , 也可以对其进行罚款 。

有网友问 , 收废品的是否属于收购赃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呢?

判断收废品的行为 , 主要看他是否明知赃物不是出售人的 。 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等行为的 , 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 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可追究刑事责任 。

具体到本案 , 收废品的不知情 , 且金额未达到犯罪数额 , 所以既不违法也不犯罪 。

最后 , 占小便宜吃大亏 ,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碰 。 牛某贪图便宜 ,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 真是咎由自取 。



【安徽阜阳,女子私自卖掉小区“僵尸电动车”,获利250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