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运河热力公司强制消费,不按照规定签订供热合同!


网友投诉:运河热力公司强制消费,不按照规定签订供热合同!


近日 , 有网友投诉运河热力公司 , 网友表示运河热力公司强制消费 , 不按照规定签订供热合同 , 本人2022年初已从长安花园搬走 , 目前长安花园的家中无人居住 , 不需要供热 , 本人2022年度未要求运河热力供热 , 运河热力也未告知需要提前报停 , 2022年11月15开始 , 运河热力在未与我签订供热合同的前提下 , 擅自供热 , 并要求按照天数向我索要供热费近300余元 , 本人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问题 , 均未有效解决 , 根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 单位和个人要求供热的 , 应在每年的9月15日前向所在区域供热企业提出用热申请 , 并提交相关资料 , 2022年我并未向运河热力提出供热申请 。
根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供热用热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 , 运河热力也并未与我签订供热合同 , 我多次索要运河热力与我签订的供热合同 , 运力热力均未提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请相关部门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 , 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及时纠正运河热力的不合理收费行为 。
【网友投诉:运河热力公司强制消费,不按照规定签订供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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