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吗
不是 。
【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吗】一是按合同约定地或方式来确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的管辖地;
二是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被告就原告原则,也可以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为诉讼地 。
由此可见,是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并不是必须 。对于诉讼方可以进行选择,合同诉讼可以在签订地也可以是履行地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推荐阅读
- 聘用合同是正式员工吗
- 印花税的征税合同范围 印花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 起诉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 买受人没有收房是业主吗
-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怎么填写
- 合同诈骗罪未遂的认定标准
- 购房合同后公积金可以一次提出吗 关于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吗?
- 哪些格式合同需要备案
- 离婚诉讼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