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恶势力集团长期在郯城县李庄镇为非作恶,首要分子被判刑20年


山东临沂:恶势力集团长期在郯城县李庄镇为非作恶,首要分子被判刑20年


恶势力团伙 , 虽然规模没有涉黑组织那么庞大 , 但社会危害也非常大 , 且存续时间久远 , 是危害农村经济发展的“毒瘤”
2022年12月14日下午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4起扫黑除恶经典案例 。
其中朱某伟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 颇具典型 。
【山东临沂:恶势力集团长期在郯城县李庄镇为非作恶,首要分子被判刑20年】据了解 , 2010年以来 , 朱某伟任职郯城县李庄镇某村 , 某社区XX期间 , 纠集 , 笼络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高某善 , 李某东等人 , 在三人的组织下 , 由李某东安排李某安 , 孙某坤等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行为 , 逐步形成以朱某伟为首要分子 , 被告人李某东 , 高某善为重要成员 , 李某安 , 孙某坤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 该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5起 ,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 致4人轻微伤 , 实施故意损坏财物犯罪 , 造成经济损失24万元;实施妨害作证犯罪 , 指使村民作伪证;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 造成120余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损坏 。

2021年12月3日 , 该案在沂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 沂水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 , 故意损坏财物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朱某伟有期徒刑20年 , 并处罚金147.5万 , 对高某善等其余12人 , 分别判刑7年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本案来源:临沂市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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