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贵州一女二夫荒唐案:女子与两个男人共同生活,最终酿悲剧( 二 )


丁杰说道这样不仅能节省开销 , 还可以互相陪伴 。 潘金花哪能不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 但是苦于实在无人作伴 , 再加上自己对他确实有些好感 , 索性就同意了 。 时间一长 , 周围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 , 他们自己听多了也以夫妻自居生活 。
可能谎话说久了 , 自己都信以为真 , 在2007年两人竟然还回到了潘金花的老家 , 在鸭溪街上买了一个房子 , 公开过起了夫妻的生活 。 宋伟听到这个消息 , 犹如被惊雷劈个正着 , 他想去找潘金花对质 , 但是又想到这些年来银行卡上一毛不少的生活费 , 不由得纠结万分 。
谁知 , 潘金花却并不消停 。 她继续跟丁杰在老家周围打工 , 挣下来的钱都像往常一样寄给了宋伟 , 不仅有子女上学生活的钱 , 甚至还要宋伟母亲的生活费 。 时间长了 , 也许是母性大发 , 她又极力劝宋伟带着孩子来街上的新房子里一起住下 。

一开始宋伟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 但是孩子们也知道母亲回来了 , 一直在问父亲什么时候能见到母亲 。 看着孩子们天真的脸庞 , 宋伟再次妥协了 。 他带着孩子们 , 与潘金花和丁杰住到了一起 。
同在一个屋檐下 , 抬头不见低头见 , 宋伟祈求潘金花不要在孩子们面前跟丁杰太过放肆 , 这样可能会对孩子有影响 , 自己也无法接受 。 但是潘金花已经被宋伟宠得无法无天 , 更是仗着自己在外打工挣钱 , 对宋伟的话置若罔闻 。
时间久了 , 宋伟也曾发过火 , 但是每次都被潘金花冷嘲热讽了回去 , 丁杰在一旁煽风点火 , 丝毫不顾及孩子的存在 , 宋伟实在是无法再忍受了!
2008年2月29日晚上 , 宋伟拿着准备好的杀猪刀 , 找到了在外面散步的潘金花和丁杰 。 愤怒充斥着他的大脑 , 宋伟举起刀就朝丁杰冲去 , 接着就是潘金花 。 但是因为路人及时发现制止 , 三人被分别送往医院和警局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这里宋伟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 , 有预谋地对死者进行当街杀害 , 情节严重 , 影响恶劣 。 最终被判处故意杀人罪 。
不论对方有怎样的过错 , 因为自己的一时气愤而杀人终究都是不可取的 。 在这起事件中 , 宋伟可以选择离婚 , 也可以咨询他人或是律师 , 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每个人因为自己气愤、受了委屈 , 就愤怒杀人 , 那这个世界将没有一处安全所在了 。
2008年贵州一女二夫荒唐案:女子与两个男人共同生活 , 最终酿悲剧 , 这样的故事违背常理 , 有悖人之常情 , 确实犯下大错 , 宋伟也终将因为自己的冲动而承担代价 , 法律是有底线的 。

(《2008年贵州一女二夫荒唐案:女子与两个男人共同生活 , 最终酿悲剧》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 , 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 , 与案无关;原创文章 , 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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