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冷血碎尸“女魔头”马艳红——陈律师带你复盘大案(二)


佳木斯冷血碎尸“女魔头”马艳红——陈律师带你复盘大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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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冷血碎尸“女魔头”马艳红——陈律师带你复盘大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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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冷血碎尸“女魔头”马艳红——陈律师带你复盘大案(二)

从古至今 , 但凡提到“碎尸”、“悍匪”这样的词 , 想必大部分人都无法将其与形貌昳丽的女子相联系 。 “美貌加其余任何特质都是一张王牌 , 唯独单出是一张烂牌” , 这句话用在马艳红身上无疑再合适不过了 , 空有一身美貌 , 却总想着不劳而获 , 她在短短一年内杀害了四人 , 同时用残忍的手段将其分尸扔在隐蔽之处 。 而这几个人都是对她有帮助的人 , 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 , 害得他们失去生命 , 同时在被捕的时候还谎话连篇 , 捏造事实 , 那么她是怎样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今天陈律师就带大家来复盘一下这起案件 。

1、 “大款”梦想成执念
现在说起“大款”这个词 , 无疑都带着一股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气息 , 这个词寄托了当时很多人对于金钱生活的美好向往 , 两个字简单粗暴地说明了一种挥金如土的气势 。
纵观马艳红的一生 , 她的目标都是对这二字的追求 。
1967年 , 她出生在佳木斯市下属的桦川县 。 许多相关文章都称马艳红的家庭十分贫苦 , 称其父母都是普通的务农人员 , 但查阅了许多别的资料 , 她的家庭也许算不上富裕 , 但绝不是贫苦的农民家庭 , 这点可以从她的中学学历和银行工作推测出来 。 据《法律和生活》的有关记载 , 马艳红的父亲是当地农行的一名审计科科长 , 母亲则是印刷厂的工人 。 客观来说 , 这个配置在当时来说已经算是普通人家里相对不错的了 。 经父亲的帮助 。 她在16岁中学毕业后学习了一年珠算 , 随后经过父亲介绍进入银行工作 。
【佳木斯冷血碎尸“女魔头”马艳红——陈律师带你复盘大案(二)】
银行是与金钱最直接打交道的地方 。 在这个地方 , 马艳红接触到了大量的现金 , 但这些又都不属于她自己 。 此外或许一些同事穿金戴银的排场也让她暗生羡慕之心 , 使得她对于金钱的渴望在心底可能以她自己都未曾预料的速度生根发芽 , 盘结交错 , 填满了她的内心 。
马艳红虽不如同事那么有钱 , 但也有自己值得骄傲的地方——外貌 。 从小她就长得很不错 , 算得上漂亮姑娘 。 然而自己虽然比同事漂亮 , 却买不起同事穿着的高档服装 , 也不可能拥有自己每天经手的海量钞票 。 羡慕变成了嫉妒 , 嫉妒又变成了执念 , 人一旦有了执念 , 就容易被执念所奴役 。 家庭给不了更多 , 那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 但马艳红想到的显然不是正经的办法 。 1987年 ,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马艳红开始挪用公款 , 很快在作案时被单位发现并开除 , 那时她才刚刚二十岁 。

离开单位之后 , 马艳红开了一间小吃店 , 与当时在部队服役的阎某结缘并结婚育下一子 。 但好景不长 , 阎某从部队复员后 , 由于一时没有正式工作 , 便通过开出租车谋生 。 马艳红幻想中那种“大款”生活显然离自己的实际情况非常遥远 。 大约是1993年 , 在儿子已经四岁的那一年 , 两人办理了离婚 。
在《现场目击》的报道中 , 马艳红在离婚后不久就打起了骗人杀人的主意 。 又是什么让她萌生了这样的想法敛财 , 在查阅了当时的材料后 , 在心灵上也算一个巨大的转折 , 使马艳红明白了似乎骗人杀人这样的方式可以迅速达成自己的“梦想” , 且听陈律师为你继续讲来 。
2、 原来杀人这么简单
这场心灵的突变 , 是在当时马艳红和一名“大款”在一起之后发生的 。 她离婚后便开始转向了服装生意 , 其实服装这行在现在看来 , 靠此发家致富的人并不在少数 , 但马艳红是绝对不肯吃苦的 , 她要的是不劳而获 , 要的是一夜之间的飞黄腾达 , 这样一步一步的经营对她来说时间太长了 , 如果一开始注定就要这样财富靠苦苦积攒 , 那又何必与开出租车的司机丈夫离婚呢 。 她当时打交道的人叫王朋远 , 年逾五十 , 有一任前妻 , 不仅膝下有儿女 , 而且已经有了孙辈 。 马艳红虽然年纪差不多是王的一半 , 但还是毅然选择了与当时处在第二次婚姻中的他同居 。 她曾“意气风发”地对朋友说 , “宁做英雄妾 , 不做庸人妻” 。 此时的她还沾沾自喜 , 完全不知道下两句是“岂知英雄少 , 终生不能嫁” 。 有了自己的家庭 , 在外包养和女儿一样的情人 , 又怎么称得上英雄呢 。 或许在马艳红心里 , 有钱的人就能与英雄划等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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