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如下: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 , 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 , 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批准 , 接到申请后 , 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 并进行现场勘察 , 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 核对无误后 , 填写转让审批表 , 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3、签订转让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 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4、公证 , 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5、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 经办人依据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 , 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 变更登记审批表 , 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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