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样定罪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样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推荐阅读
- 交通银行开户行怎么查询
- 交通事故诉讼时限是多久
- 被车撞了如何赔偿
- 交通银行信用卡取现可以分期吗
-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取保吗
- 肇事逃逸关几天怎么判断
- 发生交通事故打110还是122 发生交通事故该打什么电话
- 十四五的八项任务 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
- 肇事逃逸找到对方了怎么处理
- 济南大明湖附近有交通银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