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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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缘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后予以的一定补助 。
2019年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
一级伤残:职工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职工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职工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职工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职工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职工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职工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职工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职工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职工工资*7个月
2023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标准包括:
1.需要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因工伤伤残的,还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执行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5元 。
二、工伤职工到市外就医所需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用,凭经办机构批准的市外转诊文书报销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一)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据报销;
(二)乘坐火车,在硬卧标准内凭据报销;城市间火车属于直达全列软席列车的,按软席标准凭据报销;
(三)乘坐轮船,在轮船三等仓标准内凭据报销;
(四)乘坐飞机,按同区间火车硬卧标准凭据报销;
(五)因抢救、丧失行动能力需要包车的凭据报销 。三、工伤职工到市外就医所需的转入地入院前市内交通、食宿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三日,按合计每日不
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哪些项目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下面我带大家仔细了解 。
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2、要求:住院期间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23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十一)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2、供养亲属抚恤金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5、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
6、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
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3年的上年度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24565元*20倍=491300元 。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
(十二)、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工作中,安全是第一守则,无论是哪方,都不想出现工伤事故,特别是像致使劳动者工伤伤残这样事,它于己于他都是不利的 。当然,有时候一些工伤事故是人为无法控制的,当发生这样的事情时,双方就要就赔偿问题进行处理,在伤残认定和赔偿方面,法律有相关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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