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赃物罪立案标准
收购赃物罪,现在的表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收购赃物罪立案标准】(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
推荐阅读
- 小三可以告男人重婚罪,小三能告男方重婚罪吗
- 失火罪怎么认定,失火罪经济损失如何认定
- 强势职业推荐与玩法心得 神界原罪2职业强度排行榜
- 伤害罪是如何定义的
- 包庇毒品犯罪怎么判刑,包庇毒品罪是怎么判刑的呢
- 欠信用卡后骗亲属造成犯罪吗
- 生铁和熟铁哪个贵
- 怎么样找重婚罪证据,怎么才能收集重婚罪的证据
- 已退钱还是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全额退款
- 生产销售劣药罪300万怎么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