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一裁终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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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 。
劳动仲裁只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一裁终局制度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是一裁终局,当事人不能到法院起诉 。其余的劳动争议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 。
哪些仲裁是一裁终局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 。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主要问题之一是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 。许多劳动者,往往因拖不起时间、打不起官司,使得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这个问题在社会上表现得比较突出 。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实现便捷高效,本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一裁终局 。如若不明白,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 。
劳动仲裁只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一裁终局制度 。用人单位只能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的争议中,且具备下列情形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
【仲裁是一裁终局,哪些仲裁是一裁终局】拓展资料:仲裁分为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是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工伤赔偿等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商事仲裁是民事主体之间因合同等产生的经济纠纷 。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的区别较多,仲裁机构也不相同 。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仲裁是一审终审制吗法律分析:是 。仲裁主要是因解决商事活动纠纷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特别在海商领域,为了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减少当事人缠诉而扩大损失,所以采用一裁终局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仲裁为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不正确的仲裁基本制度主要是下列三种:
1、协议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
2、或裁或审制度 。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 。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
3.一裁终局制度 。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为终局裁决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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