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院的误诊如何投诉,医院误诊投诉要走哪些流程

医院误诊投诉要走哪些流程

对于医院的误诊如何投诉,医院误诊投诉要走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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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然后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
3、处理后果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 。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医院的误诊如何投诉?法律分析: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医院的误诊如何投诉,医院误诊投诉要走哪些流程】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看病误诊一般怎么处理过了7年法律分析:一、医院误诊处理流程: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
二、医院误诊的具体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疗误诊了怎么处理法律分析: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一般医院都有医疗投诉办公室,可以向其反应,如其搪塞,应要求见医院领导 。
法律依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十七条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投诉管理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要追究医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关于重大投诉事件的报告,未及时组织调查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医院未设置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于在医院投诉管理中表现优秀,有效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医院及有关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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