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救济包含什么内容

【婚姻无效救济包含什么内容】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有: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 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 , 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 , 撤销错误登记 。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 , 法院在受理后 , 应审查无效情形 , 进行确认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 ,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 , 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 , 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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