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代通知金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 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支付代通知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终止劳动关系代通知金如何确定】(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推荐阅读
- 用木糖醇代替白砂糖做蛋糕可以吗
- 社保入税意味着什么
- 关雎的朝代
- 百科全书的发展历程
- 世界古代十大著名民族
- 玫瑰花1到9朵代表什么
- 微信嘿哈表情是啥意思 微信表情代表含义查看方法
- 从现代穿越到古代娶妻纳妾的小说
- 雪中悍刀行原著小说年代?
- 韩信分油的典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