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推荐阅读
- 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初级会计有时效性吗
- 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是什么
-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有哪些条件
- 劳动仲裁都管什么
-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 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 北京社保中断5年能补缴吗 怎么样才能补缴社保?
-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 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