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特别法人是指哪些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法人一章第四节专门规定了“特别法人”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为特别法人 。”
【民法总则特别法人是指哪些】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说,“法人”分类是我国立法的创新 。“尽管现在对法人的分类 , 营利和非营利的分类,关于特别法人的规定,关于非法人组织的确认,仍有不同看法 。但它确实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如若不明白,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
推荐阅读
- 特别困的时候怎么提神
- 雇佣关系拖欠工资老板不给给工资的时间该用民法通则那条法律为依据
- 表示我特别的爱你的话语
- 抚养费如何计算呢
- 三个字的微信名字男 比较特别的网名三个字男生
- 描写草莓味道的段落
- 10类人群需特别补充维生素
- 小雪节气饮食要特别注意
- 哪三个圣诞节传统是特别的 送礼装扮圣诞树享美食
- 寿司特别不好切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