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公租房单位保留使用要求 徐汇区申请公租房递交材料地点


徐汇区公租房单位保留使用要求 徐汇区申请公租房递交材料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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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公租房保留使用要求:
由单位申请并承租的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退租后 , 所在单位需要保留租赁房屋的 , 可以向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提出申请;经公租房运营公司同意后,房屋可保留不超过三个月并由单位支付保留期内的租金 。房屋保留期内,单位应重新提交本单位申请对象的资料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凭准入资格确认书 , 由区公租房运营公司直接安排入住保留的房屋 。
【徐汇区公租房单位保留使用要求 徐汇区申请公租房递交材料地点】未经申请的,单位承租人擅自安排其他未经审核的人员入?。次ス孀琛⒆庑形榇?。
徐汇区公租房供应标准
承租的一居室房源,可安排一名单身人士或一个家庭入住;承租的二居室房源 , 可安排一个家庭入住,也可拆套安排单身人士入住;承租的三居室房源,可安排一个家庭入?。部刹鹛装才诺ド砣耸咳胱?。
拆套安排入住的 , 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
注:信息来源徐汇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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