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教职工购房契税补贴比例标准 广西购房税契税补贴


南宁教职工购房契税补贴比例标准 广西购房税契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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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教职工购房契税补贴认定标准
南宁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身份以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认定标准具体由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11650 。
补贴范围和补贴比例认定标准
补贴范围: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的商品住房 。
购买首套房或者二套房,契税全额补贴 。
【南宁教职工购房契税补贴比例标准 广西购房税契税补贴】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市场运作房、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新建住房不予以补贴 。如果上述住房个人已办理新建住房的不动产登记,并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如已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公摊面积等),再以二手房买卖方式进行转移登记 , 购买方可以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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