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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
【民法总则自然人享有哪些人格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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