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机动车作为质押物质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质押备案;质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质押备案 。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ㄒ唬┗邓腥撕椭嗜ㄈ说纳矸葜っ鳎?
?。ǘ┗档羌侵な?。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
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金融机构等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
【扬州机动车质押备案办理指南 扬州车管所办理解押】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
推荐阅读
- 扬州哪些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扬州城市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扬州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办理材料 机动车解除抵押流程官方条例
- 扬州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指南 扬州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指南电话
- 扬州哪些情形不予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 扬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 扬州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办理指南 扬州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
- 扬州出入境证件办理收费标准一览 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
- 扬州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理费用一览 扬州哪里办港澳通行证
- 扬州护照到期了换护照有什么条件 外地护照到期了可以在苏州更换吗
- 扬州护照空白页是怎么计算的 扬州护照空白页是怎么计算的呢
- 扬州户口迁入异地后护照重新办理材料有哪些? 扬州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