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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簿;
3.村(居)民建房用地批准书,或证明合法用地的证明材料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城乡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提交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已公告无异议的证明材料;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单元图和不动产测绘成果;
7.其他必要材料 。
二、办理流程
权籍调查(实地查看)—收件—受理、公告、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高邮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指南 高邮国土资源局征地公示】三、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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