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监视居住地期满后应解除监视居住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 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监视居住地期满后怎么样 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
推荐阅读
- 指定监视居住条件 指定监视居住条件怎么样
- 中山驾驶证期满换证网上办理指引 中山市驾驶证期满换证流程
- 肇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申请指南 肇庆期满换驾驶证去哪里体检
- 茂名驾驶证期满换证申请材料 茂名驾驶证期满换证申请材料是什么
- 茂名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办理指南 茂名车管所换驾驶证
- 揭阳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广东居住证过期多久不能延期
- 揭阳市居住地址变更后是否需要更换居住证吗? 揭阳市居住地址变更后是否需要办理
- 北京cpa考试需要居住证吗 cpa报名居住地址
- 清远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清远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的办理流程
- 什么情况不能领韶关驾驶证? 韶关期满换领驾驶证流程